新華社北京7月16日電(崔清新、趙超、高蕾)公車改革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制度改革方案16日正式公佈。此次改革方案措施和力度之大前所未有,也讓民眾對狠剎公車腐敗寄予厚望。這次改革能否遏制住“車輪上的腐敗”,記者就此採訪了相關部門和專家。
  “公車私用”現象如何扭轉?——“從我做起”
  “公車私用”長期以來是黨政機關存在的一個“頑疾”。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佈數據顯示,僅今年1月,全國查處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就有442起。
 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孫憲忠說,長期以來百姓對公車的意見,主要集中在公車超標和超範圍使用方面,有些國家公職人員爭坐高級車,有的官員甚至把司機視作自己公款雇佣的“家庭服務員”,包括送孩子上學、家屬上街買東西都用公車。
  此次出台的改革方案提出,在兩到三年時間內取消各級黨政機關一般公務用車,合理補貼公務交通費用,妥善安置司勤人員,規範處置公車。
  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副秘書長沈榮華認為,此次公車改革實現了從長期議論到具體實施的跨越,“是巨大的歷史性進步”,表明瞭黨中央國務院從自身改革做起,加強廉政建設,勇於擔當,推進改革的力度和勇氣。
  “公車照坐、補貼照拿”改革過程中腐敗如何防止?——標準明確
  各地實際上已經開展了公車改革的探索和試點,但在這個過程中,也出現了部分地區公務用車減少,但採購汽車數量仍在增加的問題。個別幹部在照樣坐公車的情況下,還拿到了相當於工資水平的交通補貼。
  全國人大代表高亞飛認為,取消公車發放車補是一大創新,但由於各地制定的標準不盡相同,與公交車、出租車的價格相比,有的地方車補過高,難免被質疑為“創薪”。但如果補貼過低,又容易減少公務人員下基層的積極性。
  此次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方案明確,司局級幹部每人每月補貼1300元,處級每人每月800元,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。對於地方補貼標準,指導意見指出由地方決定,但各地差異不宜過大。改革方案也同時明確: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製、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;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、借用、占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;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;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、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;不得以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;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。對違反上述規定的,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。
  沈榮華認為,如同以前通訊費補貼從實報實銷到“包乾”形式一樣,這種補貼方式簡單易於操作。實際中也許會有小矛盾,比如有的工作外出比較多,可能費用不夠,有的出門少,費用也許結餘,但應該是控制在一定幅度內的。
  “監管漏洞”如何堵住?——公開執行
  2013年,湖南省岳陽市給全市4200多輛公車裝上了GPS,對公務用車實施全程監控。而此前,廣東雲南等省份也出台了類似的管理措施。然而從實際效果看,百姓認為他們依然無法看到安裝GPS公車的運行軌跡數據。
  全國人大代表張育彪說,解決公車私用的問題,最好的辦法是讓公車運行公開透明,讓公車接受最廣泛的社會監督。
  此次公車改革指導意見明確:公開規範處置公務用車。對取消的一般公務用車要制定處置辦法,公開招標評估、拍賣機構,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處置收入,扣除有關稅費後全部上繳國庫。
  對此,牽頭此次改革的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承諾,為保證公開公平公正,加強對車輛處置工作的審計監督,歡迎社會各界參與監督;加大公車處置中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,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,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  (原標題:新聞分析:公車改革能否遏制“車輪上的腐敗”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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